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9-7-15 09:58 编辑
现在国际社会提出罗兴亚人要有尊严地回归故里。到底什么是人的尊严?为什么要维护人的尊严?说到底,人的尊严就是人有合理的自由权利! 当缅甸军方有计划地驱赶罗兴亚人时,并没把罗兴亚人当作自由权利的人看待:他们开枪杀人、火烧房屋、奸淫妇女、抢劫财物、无恶不作;直接把人赶出境外,给罗兴亚人留下了严重的身心创伤。在国际社会无法解决难民问题的紧急关头,缅甸军方顶风作案,给国际社会添堵。 缅甸军方为何采取军事行动赶走罗兴亚人?目的是把人赶走,占有罗兴亚人的土地。这种行为是一种霸道之极的行为!罗兴亚人本来就住在若开地区,假如若开地区拒绝加入缅甸联邦,则与缅甸联邦无关:罗兴亚人居住在前,缅甸联邦成立在后;缅方要反客为主,赶走罗兴亚人,占领他们居住的土地,这与强盗毫无区别。缅方与各民自武70多年以来的长期战争表明:正是缅方的霸道行径造成的。 70多年来缅方打压各少数民族,不给少数民族人道和人权的权利,少数民族采取武力反抗政策;打压与反抗的现实历史证明:临时拼凑起来的国家未能行使到国家的责任;如果这个国家继续存在下去,还要继续进行战争。所以,缅甸联邦解体是实现和平的最好办法。 缅甸联邦成立及其成立之后的执政方式是长期使用暴力,无论如何,长期使用暴力是非法的:作为主权国家是不及格的。因此,国际社会应该重新整治缅甸联邦,才是符合人道和人权的举措! 现在世界上很多人不知道缅甸联邦的现状,有些人以为只要是一个国家存在就是合法的,从来不去从“质的规定性”上去考察。以为缅甸联邦是合法国家,对其内战不闻不问,任其发展,实际上这样的想法完全错了。缅甸联邦已经存在70多年,直到今天仍然还无法解决和平问题,说明缅甸联邦的存在是没有必要的。同时也说明当今世界“国家存在的理论与实践”还不成熟。从国际政治学的理论构建来看:国际社会有必要规范“国家存在的理论与实践”,对缅甸联邦进行整治,也有这个意思。 现在解决缅甸联邦和平问题有两个办法:一是高度自治,二是裂土分疆。如果实行高度自治的话,明白人很清楚,缅方与各民自武的战争还要继续下去,因为是否和平的主动权在缅方手里,这一定不是一个合理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分疆裂土则是一个合理的解决问题办法,主动权不在缅方手里,可以彻底解决和平问题。罗兴亚人的回归问题用分疆裂土解决最好!除此之外,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办法。 孟加拉国接收罗兴亚人,只需要一定量的罗兴亚人居住的土地划归孟加拉国。本来罗兴亚人居住在若开邦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孟加拉国拿走罗兴亚人居住的一部分土地是合理的。 据说孟加拉国总理哈西娜个人要尊重缅甸主权,她说这样的话太幼稚。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分寸,孟加拉国送交罗兴亚人回家的诉求不可能实现。 我认为现存的国家有正常国家和非正常国家,缅甸属于非正常国家,非正常国家的解体是正当的。人们应该给予理解。 缅甸联邦是英国殖民地基础上、在没有成立现实国家的前提下临时拼凑起来的,临时拼凑起来的前提是《彬龙协议》。当缅甸军方撕毁了《彬龙协议》之后,就没有这个国家存在的合法性了。也就是说:这时已经不是一个合法性国家了。正因为如此,如果缅甸联邦内部的一些地区不承认联邦存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甚至分离是正当的。克钦独立军正是这样发现缅族人的压迫同时提出分离而战的。 关于国家的理论与实践方面,中国与缅甸的差距很大,不是一点半点;可以进行一下简单的比较: 中国历史悠久,又有儒家学说为主体的道统理论与实践。中国可以融合不同民族文化,和平共处;中国走的是文化融合道路,而非武力征服道路。两千多年来中国的存在,正是在文化包容中的存在。缅甸走的是武力征服道路,武力征服压而不服,长期战争在所难免! 当缅甸军方撕毁了《彬龙协议》之后,就没有国家存在的合法性了。缅甸要走这一步,就是没有中国式的儒家道统文化,在其历史上从未出现像样的思想家和理论家,加上一批又一批的“草莽英雄”治国。在政治层面上的缅族人缺乏信义,没有担当;没有中国式的“大智若愚”,总是在一个表面上只占便宜不吃亏。中国汉族宁愿吃亏,也要满足少数民族的要求(例如计划生育)。为何中国天下太平?这与中国的民族平等是分不开的。 临时拼凑起来的缅甸联邦没有国家存在的基础,只知道打打杀杀,所以解体是最好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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