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n Hu
在缅北近几十年的战乱中,产生了无穷无尽、性质不一的各类汉奸组织,以及依附于缅军的带有汉奸性质的民团组织,他们的存在,极大的削弱和打击了民族民主正义进步力量,妨碍了民族民主正义进步力量的革命事业,破坏了缅北联合力量的团结性、统一性和战斗抗争追求民族解放的共同性。他们的长期存在,大多已经成了消灭联合正义力量打头阵的炮灰和间谍特务,是实实在在的缅军打击联军的无耻带路党。
一、这些汉奸民团组织既无民族认同感更无归属感。
纵观此类汉奸民团组织在缅北各族人民求解放求自治的过程中的丑陋表现,一是他们没有受到任何正规正当的文化教育和民族归属感教育,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甚至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对事物的正当性和正义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加之普遍贫困和自身懒惰,就形成了一个有奶便是娘的活命法,谁给钱花谁给饭吃就为谁卖命,他们亦民亦兵亦匪,隐藏在民族地区的明暗各处,有的临时充当军队使用,有的可能就是对方派来的探子,随时侦探同盟军的动向以告缅军。或者成为流氓土匪,抢劫财物杀人越货以求生存;二是他们民族固有的劣根性很强,既少数民族只求温饱活命只守护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的狭隘观念,几千年来一直牢牢的根植于他们骨髓之中,有大志者大局者大才者凤毛麟角;三是缅北少数民族成份众多,各汉(族)奸民团组织往往产生于本民族,除了一部份归属缅军统辖之外,大部份归属于本民族首领统辖,各汉奸民团组织为了维护自身个人利益和狭隘的民族利益,往往又互相勾结利用,或一时成为生死朋友,或一时又成为生死对头,或与缅军暗通款曲被利用成为特务和汉奸置兄弟民族于死地,形势异常复杂处处充满着未知性和不确定性,让各族革命武装,尤其是有政治纲领有政治信仰的正义党及同盟军防不胜防,此类汉奸民团组织或者其中的成员事实上已经成了缅北政治局面和军事局面中的一群毒瘤,或者是比缅军更阴险的敌人。
二、汉民族历史上汉奸层出不穷的根源是因为国家和民族成为当时的一盘散沙。
汉奸的本质特征是背叛、出卖民族利益。一是既然是“出卖”,就必然会有“进益”,赔本买卖汉奸是不会做的。为了一己之私利,而不惜出卖国家、民族利益,是汉奸定义的基本条件,也是汉奸真实心态的记录;二是汉奸的繁衍,反映出我们民族的核心凝聚力和精神支柱出了问题。汉民族有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思想,封建君主专制造了许多国人懦弱和奴性的性格,“中庸仁厚”“明哲保身”等传统文化的糟粕,对国人心灵造成极大侵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利己主义思想、“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处世哲学,忍气吞声、随遇而安、逆来顺受等传统心理,使得一些人在国难族难当头时很容易叛国叛族变节,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大量的中国军民就跪拜在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之下,宁当汉奸苟活于世而不挺身而出为国家为民族而战;三是“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然后人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的问题相当严重。抗战时期汉奸之所以大量出现,主要是由中国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汉奸的产生与中国近代长期不统一密切相关。旷日持久的内战,使近代中国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地方上各自为政,致使一些民众地域观念很强,缺乏国家认同意识与归属感,这个方面与缅北目前的局面类似;四是这种被孙中山称为一盘散沙的状况,为外国侵略者对华推行“以华制华”和“分而治之”的政策提供了便利。民国建立后,并未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安定和幸福,相反是独裁统治,吏治腐败,军阀混战,外强凌辱,国运日衰,人民生活水平极端低下,造成社会离心力加剧,为汉奸思想的流行打开了通道。
三、缅北各类汉奸现象依然横亘在现实当中。
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不乏奸人,诸如石敬瑭、秦桧、张弘范、吴三桂、洪承畴之流,这样的人历朝历代都遭人唾弃。想不到的是,较长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竟然打着“解放思想”“言论自由”的幌子和“学术研究”的旗号,随意任性地解构历史、歪曲真相,为抗战期间的汉奸、卖国贼叫好、翻案,造成真假难辨、是非不分、黑白混淆。这就无疑之中为汉奸的产生叫好以产生更多更大的汉奸,充当敌人屠戮本民族人民的急先锋,或者沦为特务间谍,这个方面同盟军的历史上也有不少先例并承受了杨、白之流汉奸卖族毁民惨痛的教训。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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