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民族团结政府(NUG)发布声明表示,欢迎国际法院(ICJ)驳回缅甸最初反对冈比亚起诉针对罗兴亚种族灭绝的案件。并表示接受ICJ管辖,同时希望能代表缅甸。
声明最后表示,NUG接受另一个国际刑事法院(ICC)对国际罪行的管辖权,包括自2002年以来在缅甸发生的种族灭绝事件。同时,还将支持联合国缅甸问题独立调查机制(IIMM)的工作。
2019年,冈比亚根据《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缅甸的诉讼。在冈比亚指控罗兴亚种族灭绝的案件中,缅甸于2021 年 1 月 20 日,对法院管辖权以处理申请案情和案件可受理性提出了四项初步反对意见。
一、法院没有管辖权或案件在当地不可受理,冈比亚是伊斯兰合作组织(OIC)的名义申请人,而这些程序中的真正申请人是伊斯兰合作组织,一个国际组织。
二、冈比亚没有资格根据《灭绝种族罪公约》第九条对缅甸提起诉讼,因为它是《公约》的未受害缔约方。
三、冈比亚作为《灭绝种族罪公约》的非受害缔约方,由于缅甸对其第八条作出保留,因此不得将根据该公约引起的案件提交法院审理。
四、法院缺乏管辖权或该案件不可受理,因为冈比亚对缅甸提起诉讼之日没有争议。
2022年7月22日,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和平宫就缅甸提出的初步反对意见举行了公开听证会。缅军政权由国际合作部长哥哥莱率代表团出席。国际法院法官最终以15票对1票的表决结果,驳回了缅方提出的4项反对意见,裁定对这一案件有管辖权,可以继续受理。
针对缅甸最初提交的4项反对意见被驳回一事,缅军政权发言人佐敏吞于7月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希望国际法院能正确行事并将继续着手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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