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联合拯救缅甸(抓住历史机遇,实现缅甸和平(续篇))何为宪政国家 前面我所划分的社会发展各阶段是人类社会在自然发展的状态下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它们是在人类对政府和权力的性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艰难行走的足迹。自从约翰·洛克和孟德斯鸠关于政府分权制衡的理论问世以后,人类对政府和权力性质的认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此,人类有了制度设计的概念,宪政建国从此走上了历史舞台。 所谓宪政建国,就是根据宪法建立国家。传统上,国家的建立根本就不需要进行设计,唯一的根据只是征服者的意志。征服者是基督徒,国家就是基督教国家,征服者是穆斯林,国家就是伊斯兰教国家;征服者信奉马克思主义,国家就是公有制国家,征服者信奉市场经济,国家就是私有制国家;征服者是蒙古族,国家就是蒙古族至上的国家,征服者是缅族,国家就是缅族至上的国家。 专制国家其实根本就不需要宪法,因为统治者从来就没有打算过要遵守它。虽然现代专制国家也同样颁布了宪法,但它们的宪法只不过是附庸风雅的装饰品,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完全保护不了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宪政国家就是先制定宪法,再根据宪法建立的国家,而专制国家是先使用武力建立国家,再在征服者的控制下制定宪法。制宪和建国二者的顺序,决定了国家政治制度的性质。 汲取它国教训,实现跨越发展伊朗和中国都走过了异族专制阶段,经过长时间的融合,现在都演变成了政党集权专制国家,只不过伊朗是宗教政党集权专制,中国是世俗政党集权专制,而缅甸连异族专制社会都还没有建成。本来,缅族还是有机会把缅甸建成异族专制社会并同化各地少数民族的,他们在贡榜王朝时期已经征服了各地的少数民族,不过还没有来得及同化,自己又被大英帝国征服了,不得不接受大英帝国的同化。1948年英国人撤走后,缅甸又重新开始了异族之间的征服战争。如果国际社会不加干预,只要时间足够长,缅甸也会像其它国家那样,在力量规则的作用下实现异族专制,再经过长时间的同化,演变成伊朗和中国这样的政党集权专制国家。不过,这条漫长的道路是由各族人民的尸骨铺垫而成的。 即使国家演化到了政党集权专制阶段也并不是人民的福音,因为它并不是人类的理想社会,生活在这种制度下的人民没有任何自由,一切活动都要接受政府的管制,它只是把异族专制社会下民族之间的矛盾转化成了人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人民动辄因“违法犯罪”遭受惩罚——说句抱怨政府的话违法、刮个胡子违法、头巾戴偏了违法、包子店卖个卤菜违法、骑个自行车违法、买辆摩托车在自家田间地头拉点东西因而没有上牌照违法、吃饺子没有蘸酱油违法、在路边摆个摊违法、在自己的鱼塘捕了几条鱼违法、买了本书违法、听了邓丽君的音乐违法、在自己的土地上盖了间猪圈违法、在自己家里杀只鸡违法、生孩子违法不生孩子也违法······,而政府官员违法犯罪则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可以强迫老百姓打疫苗、可以用拉化学品的罐车拉食用油、可以调高水表电表燃气表的速度多收费、可以非法移植器官、可以非法没收老百姓的财产、可以非法强拆老百姓的房屋、可以非法控制老百姓的人身自由、可以非法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所有的官员都贪污腐化,如果有群众敢于举报,执法机关第一时间逮捕的不是被举报的官员而是举报人。整个国家完全没有公平正义可言。所以,实行政党集权专制的国家,执政党是非常令人厌恶的。为了防止人民推翻执政党,政府就会加大监控人民的力度,进一步剥夺人民的自由,这样就导致了恶性循环——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人民的自由越来越少,政治空气越来越窒息,经济活动越来越衰退。这样的国家,最后都会发生像法国大革命和中国辛亥革命那样的剧烈的社会动荡。实践证明,只有宪政民主制度才能约束政府的权力、保障人民的自由、实现社会的长期和平与稳定。伊朗和中国这样的政党集权专制国家,将来还是不得不用宪政规则来进行重建。 缅甸完全没有必要重复其它国家曾经走过的弯路。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在前面“人类社会发展阶段划分”那张图中,我在“3. 异族专制社会”这个方框右侧画了一根指引线,它绕过了“4. 集权专制社会”,直接指向了“5. 宪政民主社会”。我这样画的意思是说一个国家可以从异族专制社会直接跃进到宪政民主社会,而不是非要经历集权专制社会不可。缅甸应该直接走向宪政联合,如果再继续内斗下去,最终可能永久分裂成许多国家。西方国家之所以至今还没有承认缅甸的哪个少数民族地区独立建国,是因为少数民族政权并没有在自己的辖区内表现出民主的迹象,西方国家不可能一方面制裁独裁的缅族军政府,另一方面又支持少数民族地方政府在自己的辖区内实行独裁统治。如果某个少数民族地方政府或者几个少数民族地方政府用宪政联合的方式组建成民主国家,一定能够得到西方国际社会的支持和承认。 因此,缅甸的前途存在四种可能: 1. 缅族军政府武力统一缅甸,建立缅族对其它少数民族的异族专制统治; 2. 缅北华人少数民族地区像乌东四州并入俄罗斯那样并入中国,缅族和其它少数民族地方武装继续进行他们的征服战争; 3. 少数民族用宪政联合的方式组成一个或者多个联邦制国家,缅族被排除在外,缅甸国的边界被重新压缩到缅族传统的世居地范围; 4. 包括缅族在内的全缅甸各族人民实行宪政联合组成联邦制国家。 英国殖民以前的历史不算,自从1958年奈温将军军事政变以来,缅族军政府对其它少数民族进行的征服战争又打了60多年,至今不但没有取得成功,反而节节败退,军政府自己都有可能被少数民族和缅族民主力量所推翻。随着世界民主化的国家越来越多,像俄罗斯这样支持缅族军政府武力统一缅甸的专制国家将越来越少,没有了国际支持,缅族军政府想武力统一缅甸的愿望就显得越加不切实际。所以,第一种情况已经不可能实现了。 第二种情况有赖于中国的民主化。现在一党专制的中共政府在国际上非常孤立,即使缅北华人想回归中国,中共政府也不敢接收,因为国际社会将认为这是中国对缅甸的侵略。但是中国实现民主以后情况就会大不相同,那时中国政府对缅北华人遭受缅族军政府压迫的关注,就会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对缅北华人人权状况的重视。中国政府可以对缅族军政府发出警告,要求它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如果缅族军政府不改革政治体制,继续对少数民族实行殖民主义政策,中国就会和西方民主国家共同商量拯救缅甸少数民族的办法,让缅北华人在独立建国和回归中国这两种方案中进行选择,缅北华人就很可能选择回归中国。这种结果,一方面因为缅族军政府的实力远不及中国强大,另一方面因为该方案得到了文明世界的支持,就算缅族军政府强烈反对也无力回天了。所以,缅甸要想维持现有的领土范围不变,就必须在民主化上和中国赛跑。 第三种情况的出现有赖于各地少数民族自己的民主意识的觉醒,当地领导人如果推行专制制度,西方民主国家是不可能支持他们独立的,因为这样的独立并没有推动当地人权事业的进步。如果各地少数民族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的是民主政府,西方民主国家就不会允许缅族军政府侵犯他们,文明世界会像保护台湾那样保护民主的少数民族地方政府。如果缅族军政府不听劝告继续侵犯其他少数民族,西方国家就会宣布承认他们为独立国家,然后和他们建立外交关系并向他们提供军事支持。如果各地少数民族能够用宪政联合的方法建立联邦制国家,就更有力量抵抗缅族军政府的殖民侵略了。 第四种情况的出现有赖于缅族自己民主意识的觉醒,包括接受与其他少数民族政治主体平等的观念,如果连彬龙协议那样的让步都不能接受的话,那就只能坐视所有少数民族独立了,因为文明世界不可能无止境地容忍缅族军队对其他少数民族实行的种族灭绝,尤其是中国民主化以后。要想维持包括各地少数民族在内的缅甸现有的领土完整,缅族就必须放弃大缅族主义思想,真心实意地与其他少数民族平起平坐,用宪政联合的方法重建缅甸国家政权。 随着缅甸各民族民主意识的觉醒和国际形势——特别是中国政治局势的变化,以上四种情况中,除了第一种情况不再可能出现以外,后三种情况都有可能在未来的缅甸发生。缅甸能不能维持领土的完整和完成国家的统一,就要看缅甸各民族特别是缅族最高领导人的政治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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