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汉人威武 于 2016-6-20 06:02 PM 编辑
我没有标上书名号《》就是说没有这个名字一样的法律,但是反对分裂的法律,比如宪法很多条款,还有什么《镇压叛乱法》什么的都可以对分裂行为作出裁决制止分裂活动,你可别说美国各个州可以宣布独立哦,谁敢提独立将被以叛国罪追究。
你知道美国南北战争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吗?我网上搜一段给你科普一下:
王振民:美国宪法制定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在美国邦联时期各州分立、分治,没有统一的主权这么一种状况而制定的,这部宪法就是最大的反分裂法,是美国的统一法;此外,美国宪法是以美国人民的名义来制定的,改变了邦联条例由各州政府制定的状况,也是寄希望于美国人民来反对一些州试图脱离联邦的行为。 主持人:可以说维护联邦的统一就是美国宪法的最高宗旨。 王振民:是这样的,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按照1781年当时的宪法性文件,各州拥有独立主权,根据1789年正式生效的美国宪法,这一条被删去了,所以美国的宪法学家通常认为把这一条去掉,就意味着把每一个州的主权收归联邦中央,各州不再是拥有独立主权的政治实体。 陶文钊:因为联邦宪法大于各州自行制定的法律,当时林肯总统和美国政府就认为各个州自行作出的脱离联邦决定是非法的,是一种叛国行为。 【北方各州制定法律坚决反对分裂】 南北战争初期,联邦政府因为缺乏准备,在军事上吃了很多败仗,形势甚至一度相当危急。北方各州纷纷通过法律文件,支持联邦政府,坚决反对分裂。 【专家访谈】 主持人:南北战争期间,美国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来反对分裂。1861年,纽约州就颁布了一部《反脱离联邦决议》,在英文名称上和我们的《反分裂国家法》含义如出一辙,请两位教授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陶文钊:《反脱离联邦决议》很简短,但显示出北方各州维护联邦的坚强意志。该决议简而言之就是纽约州议会对联邦极为珍视,他们决定保护联邦不受侵犯,不受损害,他们欢迎总统做出的关于维护联邦的宣言,而且纽约州愿为联邦的统一向总统提供一切人力、财力资助。 主持人:美国的法律是一种判例法,很多法律是通过权威判决而逐渐形成的,那么在反分裂方面有那些著名的判例呢? 王振民:在美国的反分裂法律里面,我们知道除了成文法之外,还有大量判例。一个很著名的案例就是“伯尔案”。1805年,刚卸任的美国副总统伯尔跟英国勾结,试图“独立”出去,另建一个国家。1806年杰斐逊总统下令缉拿伯尔,以叛国罪来审判他。此案很能说明在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方面,美国司法机关的立场是非常坚定的。 【美国不断完善反分裂国家的法律】 为了拯救联邦,美国南北战争历时四年,在这场战争中,南北双方共花费军费61亿6000万美元,投入兵力300万人,61万5千人长眠疆场,而在战争中受伤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沉痛的损失让美国人民更加注意在法律方面加强对分裂行为的约束,修订和完善了很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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